阿优精灵·智能法规库
官网首页
政策法规
AI税法解读
立即登录
退出
×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立即登录
×
验证码登录
密码登录
扫码登录
获取验证码
因运营商线路调整可能导致验证码延迟,未收到可联系028-86744499协助处理。
登 录
登 录
二维码已过期
点击刷新
加载中...
打开
微信
扫码登录
登录即代表同意
《用户协议》
和
《隐私政策》
政策法规
/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对“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证”是否贴花的批复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对“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证”是否贴花的批复
冀税三字〔1992〕1号
1992-03-10
名称
发文日期
文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批发市场交易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1992年11月16日
国税函发〔1992〕1640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飞机租赁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函
1992年10月08日
国税函发〔1992〕1431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飞机租赁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1992年07月21日
国税函发〔1992〕1145号
国家税务局 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2年06月17日
(1992年6月12日国税发〔1992〕137号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税务部门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规章目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修正)
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为“三贷”业务申请免征印花税问题的复函
1992年06月14日
国税地函发〔1992〕16号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对“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证”是否贴花的批复
1992年03月10日
冀税三字〔1992〕1号
上一篇
批转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关于企业股份制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
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