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769521 | 效力状态: 有效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海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 成文日期: 2011年03月21日 |
| 标 题: 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财税〔2011〕21号 | 发布日期: 2011年07月05日 |
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桂财税〔2011〕21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南宁海关各隶属海关;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海关
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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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5桂财税〔2011〕21号转发 关于第三届亚洲沙滩运~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