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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京张高速公路增设官厅服务区收费站的复函

冀政办函〔2025〕26号
2025-06-25

文件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京张高速公路增设官厅服务区收费站的复函

发文字号: 冀政办函〔2025〕26号

发布机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5-06-24

发文日期: 2025-06-25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京张高速公路增设官厅服务区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京张高速公路增设官厅服务区收费站的请示》(冀交公〔2025〕70号)收悉。省政府同意京张高速公路增设官厅服务区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与京张高速公路一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24日

文件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京张高速公路增设官厅服务区收费站的复函

发文字号: 冀政办函〔2025〕26号

发布机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5-06-24

发文日期: 2025-06-25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京张高速公路增设官厅服务区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京张高速公路增设官厅服务区收费站的请示》(冀交公〔2025〕70号)收悉。省政府同意京张高速公路增设官厅服务区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与京张高速公路一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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