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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财政局 渭南市商务局渭南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商务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为法人企业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03-31

渭南市财政局 渭南市商务局渭南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商务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为法人企业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 引 号

116105000160249120/2012-000729

发布时间

2012-03-31 09:00

来 源

市财政局

摘 要

各县、市、区财政局,商务局国税局:现将《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为法人企业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6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附件: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来料加...

各县、市、区财政局,商务局 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为法人企业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6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为法人企业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渭南市财政局 渭南市商务局 渭南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 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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