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转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转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市、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税总发〔2021〕21号)转发你 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3 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的意见》,这是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以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税务部门必须遵循的“十四五”税收工作总体规划。总局党委高度重视,3月26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区)税务局要将其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刻领会 精神实质,统筹推进贯彻落实。
二、把握改革方向,明确目标任务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各级税务机关要紧盯目标任务,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改革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三、狠抓集成贯通,统筹落实举措
《意见》涉及征管服务理念、业务制度、岗责体系和信息系统的优化调 整,立足于解决当前税收征管和税收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聚焦“数据赋能更有效、税务执法更精确、税费服务更精细、税务监管更精准、税收共治更精诚、组织保障更有力”六个方面,集成推出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措施,必将取得突破性改革成果。
各级税务机关要把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按照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统一部署,坚持“打连发、呈递进、长流水、不断线”,既聚焦近期重点,在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建设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方面不断推出亮点,打响“头炮”,开好新局;又着眼中期目标,明确阶段性安排,持续释放改革红利。4月中旬,各级税务局要成立落实《意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抓改革落地的完整链条。待省局落实《意见》实施方案下发后,各设区市税务局要尽快制定本单位细化实施方案,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纳入本地“十四五”改革发展规划之中统筹部署推进,凝聚条块协同合力,确保全省“一盘棋”。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