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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金〔2012〕7号
2012-06-21

名 称 :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33XY/2023-0008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财政局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2012年06月21日

发 文 日 期 :

2012年06月21日

津财金〔 2012〕 7 号

各有关地方金融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 〔 2012 〕 2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内部管理办法,于 6月30日前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请认真填报《天津市金融企业计提准备金情况表》(见附件),于每季度终了后 60日内报送市财政局。

附件:天津市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情况表

二 ○一二年四月 二十四 日

附件:附件1.xls 附件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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