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使用纸质财政票据全面启用财政电子票据的公告
关于停止使用纸质财政票据全面启用财政电子票据的公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五型”政府建设,根据江西省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进程要求,南昌市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已全面完成,所有种类的财政票据均已实现电子化。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停止使用纸质财政票据,全面启用财政电子票据。现公告如下:
一、南昌市纸质财政票据使用时间截至2022年1月31日止。从2022年2月1日起,南昌市全面取消纸质财政票据,所有剩余纸质财政票据全部作废,各级财政部门不得再向本级执收单位发放纸质财政票据,全市各级执收单位也不得再开具纸质财政票据,全部使用财政电子票据。
二、请全市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认真清理已申领的纸质财政票据,按照要求于2022年1月30日前持已作废的纸质票据及票据电子卡(UKEY)到同级财政票据管理机构办理票据核销手续。市本级票据使用单位请到南昌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财政票据科(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大厦B座7楼735室)办理相关纸质票据核销事宜,联系电话:86692101。
三、纸质票据存根由执收单位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后造册交同级财政票据管理机构按缴销流程办理销毁。保存期未满,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销毁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按缴销流程办理销毁。
特此公告

取消纸质财政票据的通知
南昌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