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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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 市、 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现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 5 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 (赣医保发〔202 5 〕 12 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明确资助参保对象
- 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对象 分为全额资助参保对象和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两类。其中 : 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行) ; 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 ; 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以及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个人缴费80元。按照《关于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发〔2021〕14号)要求,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致贫风险消除后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 退役军人。“六类对象”(残疾军人、“三属”人员、“两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和“两类人员”(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以及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按有关规定全额资助参保。
- 新生儿。对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我 市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
- 其他。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 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保资助政策参照定额资助标准确定。高校学生的资助参保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各级医疗保障、财政、税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支持医保的良好氛围。各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发〔2025〕12号)
上饶 市医疗保障局 上饶 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上饶 市税务局
202 5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发〔202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