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惠安博森特贸易有限公司等2份《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的公告
关于对惠安博森特贸易有限公司等2份《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的公告
惠安博森特贸易有限公司等 2 户纳税人:
我局对你公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由于你公司失联,查无下落,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62号)第106条规定,将下列文书(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 纳税人名称 | 欠缴的税费合计(元) | 文书名称 | 文书编号 |
|---|---|---|---|
| 惠安博森特贸易有限公司 | 150502.67 | 《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 惠税螺阳通〔 2026〕320号 |
| 泉州巧先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74253.83 | 《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 惠税螺阳通〔 2026〕321号 |
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附件下载
- 惠安博森特贸易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pdf
- 泉州巧先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