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3年霞浦县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的通告
- 索 引 号: ND09102-0001-2023-00068
- 发文字号: 霞发改价〔2023〕8号
- 发布机构: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2023-06-29
- 标 题: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3年霞浦县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的通告
- 有 效 性: 有效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3年霞浦县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的通告
霞发改价〔2023〕8号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2023年霞浦县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特此通告。
附件:2023年霞浦县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2023年霞浦县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项目、标准及依据
| 序号 | 收费单位名称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1 | 霞浦县第一幼儿园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全日制:省级示范幼儿园56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440元/生.月,县级示范幼儿园340元/生.月,普通园280元/生.月。 半日制:县级示范幼儿园300元/生.月,普通园250元/生.月。 |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霞浦县财政局关于调整霞浦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霞发改价〔2023〕2号) | |
| 2 | 霞浦县实验幼儿园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3 | 霞浦县机关幼儿园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4 | 霞浦县东关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5 | 霞浦县西关幼儿园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6 | 霞浦县第五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7 | 霞浦县第六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8 | 霞浦县第七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9 | 霞浦县第九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10 | 霞浦县水门中心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11 | 霞浦县牙城中心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12 | 霞浦县三沙中心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13 | 霞浦县三沙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14 | 霞浦县崇儒中心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15 | 霞浦县柏洋中心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16 | 霞浦县盐田中心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17 | 霞浦县盐田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18 | 霞浦县沙江中心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19 | 霞浦县溪南中心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20 | 霞浦县海岛中心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21 | 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22 | 霞浦县下浒中心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23 | 霞浦县北壁中心小学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 24 | 福建省霞浦县第一中学 | 1、普通高中学费 | 900元/生.期 | 《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05〕188号) | |
| 2、高中住宿费 | 1、4人间学生宿舍住宿费为12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的4人间学生宿舍加收住宿费100元/生.学年。 2、5-6人间学生宿舍住宿费为9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的5-6人间学生宿舍加收住宿费70元/生.学年。 |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霞浦县财政局关于核定霞浦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二期住宿收费标准的通知》(霞发改价〔2019〕27号) 《霞浦县物价局 霞浦县财政局关于核定霞浦一中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复函》(霞价〔2013〕30号) 《霞浦县物价局 霞浦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福建省霞浦第一中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复函》(霞价〔201526号) | |||
| 25 | 霞浦县第六中学 | 1、普通高中学费 | 800元/生.期 | 《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05〕188号) | |
| 2、高中住宿费 | 400元/生.学年 | 《霞浦县物价局 霞浦县财政局关于霞浦六中霞浦三中收取高中寄宿生住宿费的复函》(霞价〔2011〕27号) | |||
| 26 | 霞浦县第七中学 | 1、普通高中学费 | 800元/生.期 | 《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05〕188号) | |
| 2、学生公寓住宿费 | 5-6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7-8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00元/生.学年。 | 《霞浦县物价局 霞浦县财政局关于核定霞浦七中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复函》(霞价〔2013〕29号) | |||
| 27 | 福建省霞浦县职业中专学校 | 1、学生公寓住宿费 | 6人间学住宿费800元/生.学年,空调费70元/生.学年。 | 《宁德市物价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霞浦职业中专学校公寓住宿费的通知》(宁价费〔2017〕60号) | |
| 2、普通宿舍住宿费 | 400元/生.学年 | 《宁德市物价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霞浦职业中专学校普通宿舍住宿费的通知》(宁价费〔2018〕24号) | |||
| 28 | 福建省霞浦职业中专学校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 | 详见文件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381号) | |
| 29 | 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 霞浦工作站 | 1、报名考试费 | 40元/生 |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电大系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7〕54号) | |
| 2、注册建档费 | 200元/生 | ||||
| 3、学费 | 详见文件 | ||||
| 4、再次注册学费 | 50元/生 | ||||
| 30 | 霞浦县老年大学 | 老年大学学费 | 详见文件 | 《宁德市物价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17〕59号) | |
| 31 | 霞浦县人民法院 | 诉讼费▲ | 详见文件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诉讼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145号 | |
| 32 | 霞浦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 详见文件 |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4〕347号) | |
| 33 | 霞浦县公安局 | 1、居民身份证收费 | 详见文件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 | |
| 2、出入境证件收费 | 详见文件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内地公安机关对外国人签证收费标准的复函》(计价格〔2003〕3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闽价费〔2017〕154号 | |||
| 34 | 霞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详见文件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 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178 号 ) | |
| 2、证照费工本费▲ | |||||
| 3、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 | |||||
| 4、摩托车驾驶许可考试费 | |||||
| 5、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的牌证工本费▲ | 13元/辆(含牌、证) 8元/副(补、换号牌) 4元/副(补、换证) |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非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闽财综〔2014〕36号) | |||
| 36 | 霞浦县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大队 | 城市道路占用收费▲ | 详见文件 |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1994〕房字199号) | |
| 37 | 霞浦县水利局 | 1、水土保持补偿费▲ | 详见文件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函 》(闽发改服价函〔2023〕199号) | |
| 2、水资源费▲ | 详见文件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07〕27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商〔2014〕395号) | |||
| 38 | 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详见文件 | 《福建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 |
| 39 | 霞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不动产登记收费▲ | 详见文件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
(注:加▲为涉企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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