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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20251158号提案的答复

2025-07-14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2025115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林泽明 委员:

《关于积极推进我市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第 20251158号)收悉,现对“给予那些积极践行低碳发展理念的企业以税收减免或其他形式的奖励措施”的建议反馈如下:

一、积极贯彻落实已出台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近年来,国家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逐渐建立并持续完善绿色税制体系。现将目前有效的相关政策进行系统梳理,编制《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详见附件),以供参考。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近年来,我局坚持多元宣传培训和强化“精准推送”两手抓,着力助推我市工业园区向着更加清洁、高效、可持续的方向迈进。一方面,结合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等传统宣传渠道和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主阵地,打造“渠道多、推送快、解读准、辅导细”的税费政策宣传模式,推动税惠政策直达快享。另一方面,依托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功能,运用税收大数据对经营主体“精准画像”,今年以来福州局已通过征纳互动服务功能分政策、分行业、分节点向经营主体送达绿色税收相关优惠政策23批次,涉及426户次纳税人。

二、关于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权的解释说明

我国的税权高度集中,除中央明确授权外,地方政府、省级及省以下税务部门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我局将立足税务部门工作职能,针对实践中存在政策不了解、不会用等问题,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多平台融合宣传,助力铺就更加鲜明的绿色发展底色。

附件: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领导署名:杨招旺

联 系 人:张 山

联系电话: 0591-83344433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5年7月14日

附件下载
  • 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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