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公示
厦门市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公示
2013 年,我中心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贷款发放额保持高位运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再创历史新高,逾期率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财务状况及资金总体运行态势良好,增值收益额再创历史新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 2013 年度财务情况说明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2013 年,我市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 71.3 亿元,实际归集 74.03 亿元,同比增加 10.75 亿元,增长 16.99%,完成年度计划的 103.83%。新增缴存单位 4735 个、净增缴存职工 50105 人。截至 2013 年 12 月底,全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 22122 个,缴存职工 74.96 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 409.74 亿元,归集余额 174.93 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1 、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3 年,我市计划提取住房公积金 42.3 亿元,实际提取额为 51.43 亿元,同比增加 13.81 亿元, 增长 36.72%,完成年度计划的 121.59%,其中职工住房消费类提取 42.87 亿元,占总提取额的 83.36%,同比增长 37.36%。截至 2013 年 12 月底,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 234.81 亿元,占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的 57.31%。
2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
2013 年, 我市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 贷款 43.6 亿元,实际共为 15463 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70.16 亿元,同比增加 22.63 亿元, 增长 47.62%, 完成年度计划的 160.91%。截至 2013 年 12 月底,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286.04 亿元,个贷余额 172.07 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达 98.36%,个贷逾期率仅为 0.0023%,远低于国家标准值(0.15%)。
3 、项目贷款发放
2013 年,我市计划发放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 5.4 亿元,实际发放 0.41 亿元,同比减少 2.29 亿元,下降 84.81%,完成年度计划的 7.59%。项目贷款发放未完成预算安排的原因是,2013 年度 受房地产市场刚性购房需求持继释放的影响,我市住房公积金出现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不再符合扩大试点项目贷款的发放条件,为此,我中心及时向市政府申请暂停发放扩大试点项目贷款 5 亿元,2013 年 10 月,申请已由福建省政府上报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截至 2013 年 1 月底,滨海公寓、洋唐居住区 A09 地块保障性住房建设 的项目贷款资金规模 4.6 亿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2013 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总计 7.5 亿元,同比增长 30.21% ;业务支出总计 3.7 亿元,同比增长 9.79%,共实现增值收益 3.8 亿元,同比增长 59.05%,完成年度计划的 107.82%。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 2011 〕 88 号)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 2013 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3.8 亿元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一是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 1.72 亿元;二是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 164 万元;三是提取 2014 年度中心管理费用 1004.44 万元; 四是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96 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一) 资产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住房公积金资产总计 192.78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9.67%。其中:
1 、住房公积金存款 7.38 亿元,同比减少 22.58 亿元, 下降 75.39%,占总资产的比例由上年末 18.59% 下降至 3.83% ;
2 、增值收益存款 8.73 亿元,同比增加 1.52 亿元,增长 21.08%, 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4.53%;
3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 176.67 亿元,同比增加 55.74 亿元,增长 46.09%,占总资产的比例由上年末 75.07% 上升至 91.64%。
(二)负债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住房公积金负债总计 186.11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9.17%。其中:
1 、住房公积金 176.55 亿元(含住房货币化补贴 1.61 亿元), 同比增加 22.67 亿元, 增长 14.73%, 占总负债比例由上年末的 98.54% 下降至 94.86%;
2 、其他类负债 9.56 亿元, 同比增加 7.28 亿元, 增长 319.3%,占总负债比例由上年末的 1.46% 上升 至 5.14%。其他类负债增加的原因是,根据市政府第 36 次常务会议精神,中心调剂房改沉淀资金及房改资金增值收益款 7.5 亿元 增加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备付金。
(三) 净资产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住房公积金净资产总计 6.67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35.23%。其中:
1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 6.48 亿元, 同比增加 1.72 亿元, 增长 36.13%。其中,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综〔 2011 〕 88 号文的相关规定,2013 年度计提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 1.72 亿元。
2 、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 1840 万元,同比增加 164 万元。其中,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综〔 2011 〕 88 号文的相关规定,2013 年度计提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 164 万元。
四、对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 5 月份,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文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款业务。1 、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双职工家庭在厦门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 60 万元;单身职工或夫妻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 30 万元;首付比例提高到不低于 60%。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首付比例等贷款政策保持不变; 2 、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参照贷款承办银行个人贷款住房认定标准执行; 3 、严格控制贷款总体指标,根据审批通过时间实行放款轮候制度。
(二) 6 月份,我市公布 2013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 5252 元,中央、省、外地市驻厦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及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月缴存额上限为 6566 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 120 元。
(三) 9 月份,中心 向市政府申请暂停发放扩大试点项目贷款 5 亿元,2013 年 10 月,申请已由福建省政府上报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
(四) 10 月份,中心 向市政府申请调剂房改资金增值收益款和房改沉淀资金共计 13 亿元以增加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备付金,经市政府第 3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 2013 年 12 月底,已调剂 7.5 亿元。
五、需说明的其他财务事项:
本年度无 需说明的其他财务事项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 年 3 月 4 日
附件下载:
· 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