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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7-04-25

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闽建办财[2017]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与交易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闽财税〔2017〕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闽财税〔2017〕9号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 闽财税[2017]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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