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0100-1000-2018-00288 | 文号 | 梅政办[2018]199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10-15 |
| 标题 |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FZ10100-1000-2018-00288 | ||
| 文号 | 梅政办[2018]199号 |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生成日期 | 2018-10-15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医保中心闽清管理部、县总医院:
《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医管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公立医院“放管服”改革,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分类指导。
2018年,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医药收入结构比例趋于合理,医院功能定位更加明确,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医药费用有效控制,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有所改善,群众就医获得感逐步提升。
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总医院运行新机制,基本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体系,完善多元办医格局,加快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为推进健康闽清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
(一)明确政府办医职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县总医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明确政府对县总医院的举办职能,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政府作为县总医院出资人,履行县总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县总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责任单位:县医管办、县卫计局、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和规模,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县总医院投入政策。(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发改局)
成立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履行办医和监管总医院资产运行的主体责任。成立县总医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县总医院组建方案,明确县总医院办医主体职能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责任单位:县医管办、县卫计局、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二)明确县乡两级医院功能定位。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二级医院主要提供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接收三级医院下转和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和一级及以下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以实施全科医疗服务为目标,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发挥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责任单位:县医管办、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医保中心闽清管理部、县总医院)
(三)完善院长选拔(聘)任用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7〕5 号)要求,完善县总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并充分体现县总医院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技术性特点的高素质医院领导人员队伍。采取医院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探索其他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方式。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卫计局、县人社局)
(四)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县总医院作为事业单位拥有人事管理、医技科室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健全县总医院内部集中统一的运行机制,制定内部运行管理办法,包括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医保资金使用和分配等内容,并做好县总医院建设发展计划,加快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建设,加速公立医院管办分开进程。(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总医院、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五)强化综合监管机制。县卫计局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县总医院转变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对县总医院的监督指导职责,从事前规划、事中监督、事后评估全程参与到县总医院的监管,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重点对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卫计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要建立问责机制;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强化对县总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社会办医院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医保中心闽清管理部、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总医院)
(六)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加强医院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等信息,县级以上各类医院每年不少于1次。加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医院依法经营、公平有序竞争。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总医院、医保中心闽清管理部、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三、建立健全医院运行机制
(一)落实政府财政保障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速状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推进建立长效化投入机制。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原则,实行不同等级、不同类别医院差别化的投入政策。县级公立医院硬件投入由政府承担,人员基本工资由财政托底,建立长效办医经费补助机制;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并纳入财政年初预算;妥善处理公立医院债务,将符合规划要求、经县政府确认的债务纳入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由县财政逐年偿还。落实对中医类医院和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安排一定的经费补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总医院)
(二)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路径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加大购销领域挤压药品耗材虚高水分和医院堵浪费的力度,合理测算腾出空间,充分考虑医保统筹基金运行状况和患者的承受力,探索建立在科学测算基础上的医院价格补偿模式,明确建立在医院医药总费用合理增幅和合理结构比例基础上的调价新机制,形成“药价保”新格局下的调价程序和办法。按照省里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评估、监管和预警机制,做好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财政投入、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相互衔接,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医保中心闽清管理部、县卫计局、县总医院、县财政局)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行以按病种收(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收(付)费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付)费病种数量和改革范围,初步建立与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DRG)收付费相适应的改革和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收付费改革试点工作。推广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和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床日付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打包支付,建立“统一预算、总额预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责任单位:医保中心闽清管理部、县卫计局、县总医院、县财政局)
(四)改革人事编制管理。健全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和人员聘用制度,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编制部门根据总医院内各医疗机构情况,明确总医院总编制数。在保持原有人员身份不变的基础上,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人事部门要赋予总医院人员进出、岗位设置、职称管理的自主权。总医院可在核定的编制内,明确备案管理办法及流程后,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使用备案制,落实总医院用人自主权。(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总医院)
(五)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建立以院长目标年薪制为龙头的公立医院绩效分配制度。改革院长年薪发放办法,以医院等级、性质、规模及质量水平等为参照依据,合理确定院长年薪,由财政全额承担,增强院长履职公益性。建立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院长年薪和医院工资总额挂钩,调动医务人员主动参与医院管理的积极性。改革医院工资总额核定办法,人员薪酬待遇主要与医院医务性收入挂钩,不直接与检查化验收入挂钩,不与药品耗材收入挂钩。根据医院医药总收入合理增幅和结构比例,以及医技人员薪酬水平的目标要求,逐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医院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总医院)
(六)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以公益性为核心,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和激励制度,突出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职责履行、服务质量、行为规范、费用控制、资产运行、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按照医院类别进行分类考核。实行医院绩效考核与院长年度考核、任期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医院评审评价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各级公立医院根据绩效考评目标,自主制定或完善内部绩效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医保中心闽清管理部、县人社局、县总医院)
四、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一)制定医院章程。2018年县总医院完成章程制定。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医院要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利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医院章程要明确党委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医院章程应报县卫计局和医管委备案。(责任单位:县总医院、县卫计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二)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县总医院院长为总医院内部各成员单位的唯一法人代表,全面负责总医院运营管理。院长办公会议是总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在决策程序上,总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经总医院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同意,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责任单位:县总医院、县卫计局、县委编办)
(三)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医院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召开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公开载体,多种渠道推进院务公开,建立院务公开事项清单,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县总医院、县卫计局)
(四)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总医院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等。加强医疗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控制,健全结构、过程、结果指标监测、评价、反馈、改进机制,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建立不良事件预警机制,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加强基于电子病历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建立医疗安全风险与控制体系,落实患者安全目标。建立健全警医联动机制,依法处置涉医违法犯罪活动。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依法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县总医院、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五)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内外人员实行统一管理,逐步做到同岗同酬同待遇。财政要设立总医院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和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重点做好高层次卫生人才和各类紧缺人才引进,对特殊人才引进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协商后可以实行年薪制或协议薪酬。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实行任期制,竞争上岗,公开选聘科室和临床科室负责人,形成有激励、有约束,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总医院)
(六)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县总医院作为预算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内部实行财务统一会计核算、统一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统一资产管理,将县总医院各成员单位所有资产划归总医院管理使用,并由县总医院负责资产运营。政府对县总医院及其成员的财政投入保障责任不变,所有以政府为主的资金投入直接对应县总医院,不再与县总医院内部成员发生联系。财政对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不变。以县总医院为单位编制预算并负责全面预算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落实《福建省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暂行办法》(闽财社〔2017〕49 号),县总医院全面实施总会计师制度,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到2020年,医院预算管理和约束、成本控制、财务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健全,财务与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加强县总医院内部审计监督,推动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探索实行总审计师和审计委派等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提高监管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审计局、县总医院、县卫计局)
(七)健全院内绩效考核制度。改革医务人员绩效计算方式,破除以科室创收为基础的分配制度,不得以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产生的医疗收入高低作为绩效考核计算的依据,推行医院全员绩效分配“工分制”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科学设定与量化不同岗位和不同职级工作量、服务质量等为指标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切实落实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分配原则,向能者倾斜、向一线倾斜。严禁将收入指标分解到科室,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中医类医院应当建立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收入分配奖惩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评先评优等挂钩。(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总医院、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八)健全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制度。县总医院应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计划,加强医教协同,落实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做好医学生培养工作,完善临床医师进修制度,健全中医师承制度,建立终身教育学习体系。县总医院应设立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加强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学术带头人的引进培养。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落实县级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服务政策。健全县级医院积极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人才的制度。(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总医院、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九)健全后勤管理制度。强化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责任单位:县总医院、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十)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快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和智能化建设,实现与福州市电子缴费公共服务平台、医保、预算管理、药品电子监管等系统有效对接,完善“榕医通”区域卫生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平台完成对全县医疗机构的覆盖,促进医疗服务管理、质量安全、药品耗材管理、绩效考核、财务运行、廉洁风险防控等管理制度的落实。以“互联网+”为手段,积极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以医院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化测评和医疗机构患者就诊“一卡通”为导向,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管理,完善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责任单位:县总医院、县卫计局、县数字办、医保中心闽清管理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一)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促进形成良好医德医风。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洁文化建设,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和优良社会形象。(责任单位:县总医院、县卫计局)
(十二)全面深化便民惠民服务。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开展就医引导、诊间结算、检查检验结果推送、异地就医结算等信息化便民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建立人文教育和培训制度,加强医患沟通,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管理。建立医院内部满意度评价制度和服务态度奖惩制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总医院、县卫计局、医保中心闽清管理部)
五、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一)切实发挥总医院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党的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配齐配强党的领导班子,设立县总医院党委和配备主要负责人,党委隶属县委领导。发挥县总医院党的领导作用,大力加强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修订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程序和相关规定,加强党组织建班子、带队伍、管干部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能作用,确保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落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发挥好医院党办、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完善群团、统战、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做好新阶层统一战线工作,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在医院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总医院)
(二)全面加强总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把县总医院党的建设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理顺医院党建工作组织领导管理关系,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县总医院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相融合。按规定设置医院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健全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议和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和激发党支部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干部工作积极性。(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党工委、县总医院)
(三)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加大社会办医院党组织组建力度,批准设立社会办医院时,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行属地管理与主管部门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办医院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社会办医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按照党的要求办医立院。(责任单位:卫计系统党委)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落实。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县总医院要切实承担起政府办医的主体责任,编办、发改、卫计、财政、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要主动适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新要求、新情况,按职能分工及时下放相关权限,调整相关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形成工作推动合力。
(二)加强督导考核。县医管委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定期考核评估。卫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加强调研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合理、有序的就医理念,营造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