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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榕财预〔2017〕91号
2017-12-11
索 引 号FZ00111-0300-2017-00089文号榕财预〔2017〕91号
发布机构福州市财政局生成日期2017-12-11
标题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索 引 号FZ00111-0300-2017-00089
文号榕财预〔2017〕91号
发布机构福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2017-12-11
有效性有效
标题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闽财税〔2015〕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和福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的2017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对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经福州市级财税部门确认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下载:

2017年经福州市级财税部门确认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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