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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26年第1号
2026-02-12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 26 年第 1 号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 、 第53号 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6年2月 12 日

  • 附件: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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