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福建省环...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福建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公告

福建省税务局2019年第2号
2019-12-27
  • 索 引 号:ZZ11251-0200-2019-00004
  • 发文机关:华安县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9-12-27 10:05
  • 生成日期:2019-12-27
  • 发文字号:福建省税务局2019年第2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福建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福建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公告

福建省税务局2019年第2号

为规范福建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
煤场装卸、堆存煤粉尘核算系数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系数及控制措施
附件:

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系数及控制措施.doc

煤场装卸、堆存煤粉尘核算系数.doc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doc

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doc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