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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9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95号建议的答复

闽农督函〔2025〕93号
2025-04-22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95号建议的答复

闽农督函〔 2025 〕 93 号

答复类别: A 类

李淑云代表 :

《关于修订完善农村个人建房制度的建议》(第 1495 号)由我单位会同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 工作情况

( 一 ) 加强规划保障。坚持规划引领。指导各地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积极推广“镇村联编”“村村联编”“通则式”规划管理等工作模式,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同时,引导各地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现状建设用地、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人口变化趋势和农村老百姓生产生活需求,统筹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用地。增强规划弹性。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可采用“用途留白”方式,为不确定具体用途的建设项目预留空间,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再明确用途 ; 对零星分散且暂时难以确定具体用地范围的村民建房需求、农村“两公”设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等,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的前提下,可待用地范围明确后再精准落图。

(二) 加强宅基地管理。规范审批管理。督促指导全省涉农乡镇建立了由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召集人的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村建站、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力量,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 进一步梳理申请审批流程,完善审批表单、办理要件,印制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图,推动“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审批制度落地,压实乡镇审批主体责任。202 4 年以来,我省已审批宅基地 4.91 万 宗、 7681.3 亩,其中异地新建 1.44 万 宗、 2085.03 亩。强 化 政策解读。依托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开展线上访谈、问卷调查、政策图解等,开展农村宅基地政策解读及意见建议征集;下发《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问答》、《农村宅基地工作手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资料汇编》等业务书籍,提升基层业务水平。

(三)加强风貌管控。规范通用图集。全省先后编制了 22 套《福建省村镇住宅通用图》,提炼了“黛瓦歇山顶,粉墙小披檐”、“封脊垂带曲屋面,竹节栏杆石构件”等地域风格,免费供各地农村建房户选用。推动全省 84 个县(市、区)均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房立面图集和户型多样的通用图集,免费供村民选用或参照设计,同时纳入乡村规划许可要件。加强农房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出台《福建省农村村民建房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规定》,推动出台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农房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到场巡查、乡镇专业技术力量配置、工匠全覆盖轮训、省市县层级指导等制度机制。规范 监管程序,细化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到场巡查 8 个方面 35 个检查细项和标准,明确巡查、整改、复查的闭环流程,指导乡镇规范化监管。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认真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持续加强 农村 宅基地 和 农村 村民住宅建设 审批管理,有效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需求。一是 加强调查研究。会同 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 摸清 各地村庄规划、建筑高度 、 层数限制、占地面积等村民建房需求。二 是完善政策措施。统筹考虑“三胎”政策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因素,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健全 我省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相关政策措施。三是 开展宣传培训。组织一轮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业务培训,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解读,落实建房批前安全宣讲制度,提高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宅基地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指导支持各地探索落实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等政策的方式方法。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继续多提宝 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潘良镇、陈 晗

联系电话: 0591-87856122 、 87800369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 年 4 月 2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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