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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靖财〔2021〕43号
2021-06-07
  • 索 引 号:ZZ09110-0400-2021-00002
  • 发文机关:南靖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1-06-07 00:00
  • 生成日期:2021-06-01
  • 发文字号:靖财〔2021〕43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靖财〔2021〕43号

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园、土楼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闽财会[2021]4号)和(漳财会[202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2020年度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各部门应于2021年6月2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并将纸质版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报送至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

二、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财政厅工作部署,将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和通报,并抽取部分单位进行面审,请各部门务必利用好系统加强数据审核工作,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注意内控报告与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2、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审核材料等请在内控编报系统首页的下载中心模块查看。单位需要修改单位基础信息、新增或删除填报单位的,填写《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基础信息表》(闽财会[2021]4号附件2),各部门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汇总后于6月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扫描件及电子表格报送到会计监督检查股,标题命名为“2020年度ⅩⅩ单位内控编报用户变更”。

3、纸质版内部控制报告应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应加盖公章,同时扫描上传至内控编报系统“[单位01表]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佐证材料第19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1199797(玖其政务)

附件:1、《漳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漳财会[2021]2号)

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闽财会[2021]4号)

附件: 43号 漳财会【2021】2号 2020年度内控报告编报的通知

南靖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日

附件:

43号 漳财会【2021】2号 2020年度内控报告编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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