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财企〔
202
1
〕 1 8 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 、 工 信局,平 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 经 发局,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
高资
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省财政厅、工信厅
联
合制定了《福建省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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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 1 年 9 月 3 0 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
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
公室
202 1 年 1 0 月 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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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福建省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