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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海南省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的通知

琼府〔2017〕92号
2017-12-12
  •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 标 题: 海南省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12-12 00:12
  • 时 效 性: 有效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刻认识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为我省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指明了方向。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坚持了“财力下沉、统一规范、有效调控、均衡发展”四大基本原则,既契合中央精神,又与我省经济发展转型、民生事业改善、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海南人民的福祉息息相关。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二、上下齐心,共同做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的准备工作。省财政厅要做好政策解读,与市县政府把账算细、算准;要与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紧密配合,做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确保2018年1月1日起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顺利施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要严格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坚定维护税收秩序,既要防止征收“过头税”,又要做到应收尽收。各市县政府不得因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而“虚收空转”或“跑冒滴漏”,既不能为多得体助补助而年底突击做大收入、做大基数,也不能为少上解收入而在年底不依法应收尽收。对2017年最后一个月有税收异动的市县,一经核实查明,将依法给予严厉查处。全省各级政府要扎实做好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要在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准确测算各自财力,确保预算编制科学规范、执行约束有力。

三、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市县政府要倍加珍惜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财力下沉的时机,切实提高管钱、用钱的能力与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坚决摆脱对房地产的发展路径依赖,树立为产业培育、转型发展而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推动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重点产业加快发展。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更广大群众得到实惠。全省各级政府都要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将财政资金更多、更好用于“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六项整治”、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扶贫等民生事业,真正让广大群众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有获得感。

五、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省各级政府要始终践行生态立省和绿色发展的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将财政资金管好、用好,加快形成绿色产业体系,始终做到保护与发展并举,以最好的资源吸引最好的投资,让绿水青山成为造福海南百姓的金山银山,形成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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