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关于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海南省财政 厅
海南省国家税务 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 局
海南省民政 厅
公 告
2017年第4号
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
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第二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 海口市海口旅游职业学校教育基金会
- 儋州市教育基金会
- 海南省宋庆龄基金会
- 海口市第四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万宁市扶贫基金会
- 海南省南天情慈善基金会
- 海南省乡村教育发展促进会
- 海口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 海南省一善公益基金会
-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发展基金会
- 儋州市第二中学双正教育基金会
- 万宁市教育基金会
- 海南省慈善总会
- 海南省福利基金会
- 海南莱士晨菲慈善基金会
- 海南省神行慈善基金会
- 海南科技创新慈善基金会
- 海南省中华易经文化发展基金会
海南省旭日东升慈善基金会符合2016年度公益性捐赠扣除资格。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民政厅
2017年12月13日
(此件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