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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2018-07-20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关于公布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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