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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2023年第1批)

琼财支财〔2023〕248号
2023-04-25

索引号: 00817386-2/2023-57134 分 类: 综合政务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 2023-04-23 09:25 文 号: 琼财支财〔2023〕248号 发布日期: 2023-04-25 09:25 文件时效: 有效

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2023年第1批)

有关非营利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8〕13号)和《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财税〔 2018〕757号)的规定,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以下非营利组织(名单见附件)符合免税条件,给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认定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自认定起始时间起,5年内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二、非营利组织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附件: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 3 年 4 月 2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的单位

序号单位名称认定起始时间
1海南省电力行业协会2022
2海南省医疗创新促进会2022
3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2022
4海口市秀英区阳光教育发展基金会2022
5海南省永州商会2022
6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2022
7万宁市教育基金会2022
8海南三亚南山功德基金会2022
9海南省医学会2022
10海南省李慧智教育基金会2022
11海南诺华卫生健康发展基金会2022
12海南省机械工程学会2022
13海南省华南理工大学校友会2022
14海南省中华易经文化研究会2022
15海南慈铭生殖健康科普与研究中心2022
16三亚市平安见义勇为基金会2023
17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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