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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延期核定征收施工扬尘和煤炭装卸、堆存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第1号
2020-03-18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延期核定征收施工扬尘和煤炭装卸、堆存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延期核定征收施工扬尘和煤炭装卸、堆存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告

2020年第1号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重点项目建设的不利影响,推动我省建筑行业复工复产和支持煤电企业稳产,支持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海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告2019年第9号发布)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施工扬尘和煤炭装卸、堆存大气污染物核定征收环境保护税施行日期从2020年4月1日起延期至2020年7月1日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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