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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灵璧县税务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欠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灵璧县税务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欠税的公告

2024-11-09

国家税务总局灵璧县税务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欠税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定,下列企业或单位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现予以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灵璧县税务局2024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清册.pdf

国家税务总局灵璧县税务局

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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