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批)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批)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支持洪涝灾害地区公路抢修保通,根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 2014 〕 654 号)、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补充通知》(财建 〔 2019 〕 272 号) 等有关规定,现下达你省(区、市) 2020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项目支出预算,用于你省(区、市)公路灾损抢修保通支出。项目代码: Z135060000035 ;收入列 2020 年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3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 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0601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具体金额见附件。
请你省(区、市)于中央资金下达后 60 日内,研究确认《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并报财政部审核备案,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区、市)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0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批) 明细表
-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20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批)明细表.xlsx
附件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