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817386-2/2021-82036 分 类: 发文机关: 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 2021-05-14 09:53 文 号: 琼财会〔2021〕240号 发布日期: 2021-05-14 09:53 文件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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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6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我省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以下简称“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掌握各单位内控建设与实施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积极做好内控报告编报服务相关改革任务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内控报告编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相关改革任务,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一是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各环节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二是服务政府过紧日子。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加强新增支出审核管控,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三是服务财政直达资金规范使用,从内部控制层面为各单位规范使用直达资金提供有效保障。四是服务政府会计改革。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全面有效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内部控制,提高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为深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提供重要保障。
(二)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编制和报送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时完成内控报告的上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控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并编制《2020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
(三)认真开展内控报告审核和检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根据《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见附件3),制定审核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所属单位报送的内控报告进行审核,积极发动有关内部控制咨询专家或按相关规定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专业人员,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控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控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不断提高内控报告质量。审核检查过程中要统筹协调内控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四)全面加强内控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内控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挖掘内控报告应用价值,展现内部控制工作成效,揭示各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各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查缺补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二、编报范围
除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包括预算单位和非预算单位)均应编报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中央垂直管理部门无需在我省统一报表系统中编报。
三、编报方式、报送内容、报送时间
(一)编报方式
我省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仍采用网络方式编报,各单位请于5月20日起通过“海南·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简称“GFMIS”系统)-“统一报表”模块填报。涉密单位请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下载单机版软件填报。
(二)报送内容
- 纸质材料。包括汇总内控报告和内控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汇总内控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内控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 电子材料。采用网络版编报的,直接通过“统一报表”系统报送;采用单机版报送的单位,应当同时报送从单机版填报软件中导出的电子版内控报告数据(“.jio”格式文件,文件名改为汇总单位全称 )。
(三)报送时间
- 各省直部门应当于2021年7月10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部门纸质版汇总内控报告、内控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以下简称“各市县财政局”)应当于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本地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纸质版汇总内控报告、内控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3.各单位应当按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完成本单位内控报告的编报及报送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行政事业单位自行登陆 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下载网络版、单机版操作手册和视频,以及填报软件常见问题解答,省财政厅不再专门组织填报培训。
(二)省内控报告编报工作交流平台为“QQ群:619727543”,请各省直单位、各市县财政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加入此群,省财政厅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此群分享内控报告编报资料、开展问题答疑。各市县内控报告编报工作交流平台由各市县财政局自行建立。
(三)省财政厅将对各地区、各部门2020年度内控报告编报情况进行通报。
(四)内控报告编报政策咨询电话:68531650,填报软件技术服务电话:68520683。
附件:1. 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 2020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 2 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1年5月13日
(此件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