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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澄迈县瑞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管控的公告

澄迈县瑞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管控的公告

2026-03-04
  • 索 引 号: 008228464-40/2026-1879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澄迈县瑞溪镇 成文日期: 2026-03-04 16:34
  • 标 题: 澄迈县瑞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管控的公告
  •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6-03-04 16:34
  •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澄迈县 瑞溪 镇人民政府

关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管控的公告

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管控是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夯实农业发展根基的核心举措。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守护耕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海南省、澄迈县关于耕地保护的相关工作部署,现就瑞溪镇耕地保护管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明确耕地管控禁止行为及相关法律依据

耕地 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根子,是我镇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根基,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依法划定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从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核心禁止行为如下:

(一)非法占用耕地建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第六十二条 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在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等其他农用地上建房,属于严重违反土地用途管制、破坏耕地保护红线的违法违规“非农化”行为。

(二)占用耕地发展长期乔木作物和挖塘养鱼。《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进一步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在耕地上违规种植槟榔、橡胶等长期乔木作物,其种植周期长、根系深广,严重破坏耕作层结构,导致耕地难以复耕,直接影响粮食生产功能,属于典型的违法违规“非粮化”行为。

二、违法后果

凡在耕地上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建房、违规种植槟榔等长期乔木作物的,一律取消相关责任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补贴等涉农政策支持,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职责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房屋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二)违规在耕地上种植槟榔等长期乔木作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 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三)上述行为造成耕地种植条件破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海南省耕地开垦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澄迈县耕地开垦费每亩最高 5.2万元、最低2.96万元(耕地等别由县相关部门认定),永久基本农田按对应耕地地类开垦费最高标准的2倍征收。违规种植槟榔等长期乔木作物的,按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永久基本农田违规种植最高可罚款52万元/亩,一般耕地最低可罚款11.84万元/亩。

三、整改期限

为切实落实耕地保护整改要求,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现就相关整改事项明确如下:

凡在耕地上未经批准擅自建房、违规种植槟榔等长期乔木作物、挖塘养鱼的相关责任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清理违规种植作物,全面恢复耕地耕种条件。对主动整改、按期恢复耕种条件的,可免予处罚;逾期未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拆除违法建筑、追缴相关涉农补贴,并按规定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监督热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违规种植槟榔等乔木作物等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 拉网式 全面排查整治行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主动举报相关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 0898-67688117(非农化)、 0898- 67687027(非粮化)

举报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子孙后代生存发展。请广大村民群众自觉遵守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占用耕地建房、违规种植非粮作物等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宝贵耕地,坚决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生命线!

附件:

附件1:海南省耕地开垦费收缴标准表

附件2:澄迈县瑞溪镇田长制公示牌

澄迈县瑞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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