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
- 索 引 号: /2022-2445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澄迈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3-16 10:43
- 标 题: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
- 文 号: 澄财农专〔2021〕989号 发布日期: 2022-03-16 10:43
-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澄迈 县水务局: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2年中央 水库移民扶扶持基金的 通知》(琼财农〔 2021〕 989 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 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共 111.2万元, 其中 15.54万元 专项用于移民补助 95.66万元专项用于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 你单位严格 按照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财 综 〔 20 06 〕 29 号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农 〔 201 7 〕 1 28 号 )等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 此项资金列入 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2201-移民补助”和“2082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澄迈县财政局
202 2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