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加工贸易】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办结海关手续后提离仓库有什么新规定呢?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75号)规定,保税仓库货物已经办结海关手续的或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已经办结转进口手续的,收发货人应当在办结出库手续之日起20日内提离仓库。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提离,延期后累计提离时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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