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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答复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答复

蚌政复〔2025〕9号
2025-06-18
索引号:003031320/202506-00176信息分类: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蚌埠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25-06-18 10:15
文 号:蚌政复〔2025〕9号有效性:有效
成文日期:2025-06-18
名 称: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答复
关键词:答复
索引号:003031320/202506-00176
信息分类: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蚌埠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6-18 10:15
名 称: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答复
有效性:有效
成文日期:2025-06-18
文 号:蚌政复〔2025〕9号
关键词:答复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答复

省交通运输厅:

孟凡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固镇新港码头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蚌埠港总体规划( 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于 2022 年 9 月由交通运输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准实施。在上一轮港口规划修订时,因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安澜、五源、中宏、唐集等 4 个现状码头,规划环评要求 2025 年底限期退出生态保护红线内,并整体取消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固镇港区。

2024 年 3 月,《蚌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 2035 年)》获省政府批复,安澜等 4 个现状码头和原规划固镇港区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从规划中调出,为《规划》修订提供了基础和前提。蚌埠市政府于 2024 年 7 月向交通运输部和安徽省政府提请对《规划》进行修订。按照交通运输部反馈意见,2024 年 11 月蚌埠市政府补充报送《蚌埠港总体规划修订工作事项的请示》至交通运输部。在申请规划修订的同时,市政府将规划编制费用纳入 2025 年财政预算。

2025 年 3 月,《规划》修订申请获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批准。4 月,《蚌埠港总体规划修订( 2035 年)》项目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招标。5 月,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和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目前,我市已启动《蚌埠港总体规划( 2035 年)》修订工作,并开展实地踏勘调研。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规定尽快完成港口规划修订工作,恢复固镇港区,并指导固镇县加快推进新港码头建设。

办复类别: B

联 系 人:王朴

2025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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