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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开发区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后)第5部分

2023-12-27

廊坊开发区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后)第5部分

序号主项名称子项名称省级业务指导部门事项类型行使层级设定依据实施部门
131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开具河北省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17号)第一条税务局
132发票真伪鉴定河北省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1年2月14日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三十三条税务局
133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身份认定申请河北省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4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七条、第八条税务局
134发票票种核定河北省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十五条税务局
135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河北省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五条税务局
136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评定申请河北省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 <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第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15号)第五条税务局
137退税商店资格信息报告河北省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41号)第二章第四条税务局
138纳税信用复评河北省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年第40号)第二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税务局
139纳税信用补评河北省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46号)第一条、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年第40号)第二十五条税务局
140纳税信用修复河北省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37号)第一条税务局
141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税务局
142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 “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402号)税务局
143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8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362号)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5年第23号)第十六条税务局
144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5年第23号)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362号)第十四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税务局
14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362号)第十三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21号)第一条、第二条税务局
146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362号)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38号)第一条税务局
147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362号)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38号)第四条税务局
148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362号)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38号)第五条税务局
14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3号公布)第二条、第三条税务局
150停业登记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6 号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4 号修改)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税务局
151复业登记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6 号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4 号修改)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税务局
15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2010年第587号)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税务局
153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2010年第587号)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税务局
154代开发票作废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十七条税务局
155出口退(免)税企业备案信息报告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6号)第二章第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 (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第三条、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15号)第二条税务局
156注销税务登记(适用于 “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5年第23号)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362号)第十五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税务局
157税务注销即时办理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五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 (税总发〔2018〕149号)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 “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第一条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国市监注发〔 2021〕45号)税务局
158注销扣缴税款登记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税务局
159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报送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49号)第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13号)第八条税务局
160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报送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13号)第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49号)第一条税务局
161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报送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13号)第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49号)第一条税务局
162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报送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13号)第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49号)第一条税务局
16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河北省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第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43号)第二条税务局
164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5年第23号)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税务局
165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身份信息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5年第23号)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年第67号)第二十二条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61号)第五条税务局
166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5年第23号)第十六条税务局
167税务证件增补发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2010年第587号)第十五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三十七条税务局
168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5年第23号)第十七条税务局
169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税务局
170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65号)第二十九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3号公布)第七条税务局
171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报告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76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修改)第十二条税务局
172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报告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号)第六条税务局
173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5年第23号)第四十九条税务局
174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5年第23号)第四十八条税务局
175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报告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3〕103 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62号)第一条第五款税务局
176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报告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 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 2015〕116 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80 号)第三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41 号)第三条税务局
177个人所得税抵扣情况报告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43号)第二条税务局
178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报告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9〕8号)第六条税务局
179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条税务局
180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5年第23号)第二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2006〕156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19号)第一条税务局
181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19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22号)第四条税务局
182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5年第23号)第二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2006〕156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18号)第六条税务局
183存根联数据采集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第二十一条税务局
184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十七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22号)第七条税务局
185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2010年第587号)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三十一条税务局
186临时开票权限办理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31号)第十三条税务局
187财务会计报告报送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5年第23号)第二十五条税务局
188申报错误更正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5年第23号)第二十五条税务局
189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5年第23号)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362号)第四十六条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第十七条税务局
190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5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税务局
191转开印花税票销售凭证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11号)第一条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第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年第34号)第二条税务局
192同期资料报告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4号)第一百一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42号)第十条税务局
193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7号)第九条税务局
194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41号)第七条税务局
195第三方涉税保密信息查询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8〕93号)第三条 《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第七条税务局
196发票领用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2010年第587号)第十五条税务局
197发票缴销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2010年第587号)第二十九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2006〕156号)第二十四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税务局
198发票验(交)旧河北省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2010年第587号)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五条、条十七条税务局
199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河北省消防之星评选表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行政奖励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八十一号修改)第七条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东方大学城消防救援大队
儿童消防作文绘画大赛评选表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北省教育厅行政奖励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八十一号修改)第七条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东方大学城消防救援大队
省级优质消防课案评选表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北省教育厅行政奖励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八十一号修改)第七条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东方大学城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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