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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公告

公告

2026-01-09

公告

公 告

为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根据有关规定,2004 年 7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施行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含分支机构),免予办理注销登记,视为已注销,原企业投资人(股东、合伙人)、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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