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西侧海岸防护工程免缴海域使用金的批复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西侧海岸防护工程免缴海域使用金的批复
| 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2-01872 | 信息分类 | 政策发布 |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综合处 | 发布日期 | 2022-04-08 |
| 信息名称 |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西侧海岸防护工程免缴海域使用金的批复 | ||
| 时 效 | |||
启东市财政局、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提请同意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西侧海岸防护工程免缴海域使用金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西侧海岸防护工程项目位于南通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环抱式港池西港池西侧海域,为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根据《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财综〔2006〕24 号)第四条第四款“教学、科研、防灾减灾、海难搜救打捞、渔港等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依法免缴海域使用金”的规定,该项目用海21.3406 公顷符合海域使用金免缴条件,同意依法免缴该项目在用海期限内海域使用金1600.545 万元。
该项目在用海期限内如发生转让、出租海域使用权或者经批准改变海域用途或者用海性质的,海域使用权受让人或海域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履行海域使用金减免申请和报批手续。
此复。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