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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2021-05-08

河西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区级各主管部门: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津财会 〔 2021 〕 16 号)文件要求,现将河西区 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控编报工作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编报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控制工作是从严治党、依法治国、规范权力运行、防治腐败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开展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单位内控建设,更好地发挥内控工作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部门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各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二)做好内控报告编报服务相关改革任务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应积极配合相关改革任务,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各环节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二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加强新增支出审核管控,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三是从内部控制层面为各单位规范使用直达资金提供有效保障;四是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全面有效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内部控制,提高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为深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提供重要保障。

(三)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编制和报送本单位《 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时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的上报工作。区财政局将抽取一定数量的单位,对其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控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查过程中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二、内控编报范围、内容及报送时间

(一)编报范围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填报范围为区属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不参加本次填报。

(二)编报方式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采取网络填报的方式,各部门、各单位请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填报(网址: 60.30.25.49:81 ),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与上年相同,详见附件。

(三)报送内容及时间

请各主管部门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前完成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报送工作。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应当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地址:河西区利民道 29 号 307 (河西区财政局会计与资产科)。

三、内控编报其他注意事项

(一)核对基础信息

各部门在正式开展 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之前,应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点击“数据管理”—“数据录入”,进入 2020 年度编报任务界面,对系统中单位基础信息进行核对。核对事项包括对单位基础信息的修改、新增或删除。单位基础信息需要修改的,请联系区财政局会计与资产科,电话: 23278263,由区财政局统一进行修改。

(二)关于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资料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有关单位基础信息表、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审核材料、报告格式等可在天津会计网( http://tjkj.cz.tj.gov.cn )“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三)关于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培训

天津市财政局将于 5 月中旬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组织一场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线上直播培训,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021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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