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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转发关于停止使用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

转发关于停止使用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

苏高新财〔2022〕70号
2022-08-08
  • 转发关于停止使用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
  • 苏高新财〔2022〕70号
  • 通知
  • 有效

转发关于停止使用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

苏高新财〔 2022 〕70号
各有关单位、各财政分局:

现将《关于停止使用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苏财综〔 2022 〕 14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填写附件 1 、附件 2,将电子档通过 OA 报区财政曹敏,经查验一致后将附件 1 、 2 纸质档加盖公章,并携带需回收的空白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报区财政朱蓓蓓,区财政 将统一收回集中销毁。此项工作请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前完成,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沟通联系。

联系人:曹 敏 68751345

朱蓓蓓 68751362

附件 1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票据销毁情况登记表》

附件 2 :票据销毁明细清单

附件 3 :转发停止使用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

2022 年 8 月 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票据销毁情况登记表
编号:年号
单位名称(章)联系电话
主管单位(章)
销毁清单经办人:销毁申请日期:年月日
销毁审核情况审核人:销毁核准日期:年月日
印刷厂(章) 保密中心(章)销毁日期:年月日财政票据管理部门(章)

附件2:

票据销毁明细清单

申请销毁单位(章):
票据名称使用年份份数金额起讫号码保管年限销毁原因备注
单位领导签字:制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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