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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转发省政府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政府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苏自然资函〔2022〕1503号
2022-12-13
索引号:014046587/2022-00099文号:苏自然资函〔2022〕1503号发布机构: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生成日期:2022-12-13组配分类:本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长 期
公开形式:网站,文件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关于转发省政府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苏自然资函〔2022〕1503号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22]92号)对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决定,对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形成保留、废止和修改修订三个目录,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可在厅网站查询。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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