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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青海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

2024年第4号
2024-07-10

015001110/2024-0000278

主动公开

长期公开

2024-07-10

面向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青海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

2024年第4号

为了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第51号修改),现将《青海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24年8月10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2022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4年7月10日

青海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

序号单位审理标准(含本数)
1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500万元以上
2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300万元以上
3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50万元以上
4国家税务总局海西州税务局400万元以上
5国家税务总局海南州税务局50万元以上
6国家税务总局海北州税务局50万元以上
7国家税务总局黄南州税务局5万元以上
8国家税务总局玉树州税务局10万元以上
9国家税务总局果洛州税务局5万元以上
10国家税务总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3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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