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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水资源税具体适用税额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11-11

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水资源税具体适用税额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将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 (财税〔 2024 〕 28 号),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 税务局、省 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研究起草了《江苏省水资源税具体适用税额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鉴于国家政策落实时限要求紧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前 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 (注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意见建议”字样) 反馈至江苏省财政厅税政处。反馈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相关信息主要用于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

联系电话: 025-83633739,传真: 0 25- 83633090,电子邮箱: jscztszc123@163.com,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 63 号天目大厦,邮编: 210024。

附件:江苏省水资源税具体适用税额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财政厅

2024 年 11 月 11 日

江苏省水资源税具体适用税额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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