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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关于公布、废止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
2014-12-22
  • 水运口岸-上海吴淞国际邮轮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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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运口岸-上海罗泾港区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关于公布、废止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4-12-22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顺利执行,海关总署现整理并重新公布世界海关组织部分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 1 ),新公布世界海关组织 2011 年至 2012 年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 2 ),同时废止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 3 )。

上述商品归类决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 .已公布世界海关组织部分商品归类决定.pdf

2 .世界海关组织 2011 年至 2012 年商品归类决定.rar

3 .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doc

海关总署

2014 年 12 月 22 日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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