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布的2023年1月份31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30270/2023-001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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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建管处 | 组配分类: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 |
对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布的2023年1月份31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等 34个部门《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发改财金〔2016〕2798号)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54号公告)的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 山东省税务局 202 3 年 1月份通报303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实施以下联合惩戒:
1.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购买不动产等高消费行为;
2.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依法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附件:交换联合惩戒信息统计表(2023年1月)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