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 1 |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因施工、抢修地下管线或其他情况需要挖掘道路的单位和个人,需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 | 收费标准(一)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掘路修复价格342元/平方米,城市次干路掘路修复价格312元/平方米,城市支路掘路修复价格277元/平方米,水凝混凝土路面255元/平方米,石材路面468元/平方米,彩色方砖路面190元/平方米,盲道砖路面225元/平方米,水泥方砖路面182元/平方米,混凝土缘石46元/米,花岗岩缘石188元/米,混凝土树池222元/座,花岗岩树池417元/座,抗车辙沥青混凝土路面增加费用15元/平方米,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增加费用48元/平方米,沥青路面铣刨加铺(5cm)137元/平方米(详见附表)。 收费标准将参照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调价系数定期调整。 (二)政策性加收标准 1.新路加收标准:凡需挖掘新建、改建、扩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者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经许可后,掘路修复费在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1倍费用。 2.冬季施工加收标准:凡需在冬季(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进行掘路施工,经许可后,掘路修复费在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0.5倍费用。 (三)监理费计取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通知的规定计取。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京交财发〔2011〕144号 | |
| 2 |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占道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因特殊需要必须临时占用道路兴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基建施工、堆物堆料、停放车辆、搭建棚亭、摆设摊点、设置广告标志或其他临时占道的单位和个人,需交纳占道费。 | 占道、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一类道路 二类道路 三类道路 临时占道 集贸市场占道 2.00 元 / 日 . m 2 0.80 元 / 日 . m 2 0.30 元 / 日 . m 2 经营性摊商占道 3.00 元 / 日 . m 2 1.20 元 / 日 . m 2 0.50 元 / 日 . m 2 便民及服务性经营占道 1.00 元 / 日 . m 2 0.40 元 / 日 . m 2 0.10 元 / 日 . m 2 非经营性占道 1.00 元 / 日 . m 2 0.40 元 / 日 . m 2 0.20 元 / 日 . m 2 | 北京市财政局 | 京价(收)字(1994)第185号、京财综(1994)1335号 | |
| 3 |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函 |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保函,保证合同正常履约 | 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公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 |
| 4 |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部门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保证合同正常履行的保证金 | 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公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