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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长宁区推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长府办〔2022〕17号
2022-07-12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长宁区推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SY0024381610202200080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税务
  • 发文字号:长府办〔2022〕17号
  • 发布日期:2022-07-12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经研究,区政府同意成立长宁区推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伟 区长

副组长:翁华建 副区长、一级巡视员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叶鹏举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沈 敏 区税务局局长

金晓绮 区财政局局长

骆 乐 区商务委主任

游 雁 区投促办主任

詹 镭 区科委主任

长宁区推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金晓绮、沈敏同志兼任。

今后,长宁区推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其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该领导小组不作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特此通知。

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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