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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关于做好宣传文化企业2024年度增值税先征后退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财沪监〔2025〕120号
2025-07-03

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关于做好宣传文化企业2024年度增值税先征后退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关于做好宣传文化企业 2024 年度增值税

先征后退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财沪监 〔 2025 〕 120 号

各宣传文化企业 :

为做好 202 4 年度宣传文化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 实施 宣传文 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 3 年第 6 0 号) 等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 202 4 年度初次申报企业退税资格认定 通知、 202 4 年度宣传文化企业先征后退申报材料清单 以及 申报样表,请各宣传文化企业按照要求准备好 增值税先征后退 申报材料,并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2022 年起,退税审核表不再使用单机版软件,请各企业 登录“一般增值税退税管理系统”( http://tuishui.mof.gov.cn ) 进行 网上填报。登录 系统 后,请仔细核对 并及时 更新企业基本信息,确保企业名称、退税开户行、退税账号等信息准确无误。该系统 技术支持,请联系 北京中科达奥软件有限公司( 010-68552701,13811834920 )。

特此通知。

财政部上海监管局

2025年7月3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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