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第三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第三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沪财税〔2015〕56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5-07-30
索引号:SY00242785X0201500119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名称: 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第三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十二五”期间第三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财关税〔2015〕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