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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关于上海市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等事项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沪财发〔2025〕3号
2025-06-19

关于延长《关于上海市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等事项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文号:沪财发〔2025〕3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5-06-19

索引号:SY00242785X0202501069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名称: 关于延长《关于上海市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等事项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

经评估,《 关于上海市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等事项的通知 》(沪财发〔2020〕10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8月31日。

资源税申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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