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号
2023-07-11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2023年令第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号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1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3年7月11日

附件: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pdf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ofd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