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猇亭建设工程价格信息
2025年11月猇亭建设工程价格信息
《宜昌市猇亭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编 制 说 明
为便于动态控制工程投资,掌握工程材料价格动态情况,为宜昌市猇亭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提供计价参考,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过调查、收集、整理和分析,编制了本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其中部分价格参考了《宜昌工程造价信息》。本价格信息主要为猇亭区材料价格,使用该价格说明如下:
- 适用范围
含税信息价适用于符合国家税务政策规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项目;除税信息价适用于符合国家税务政策规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价格组成
已综合考虑了材料原价(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保管费等费用,系含税价格,猇亭区各建设点可按路程据实调整主材运费,含税信息价 = 含税材料原价(供应价)+含税运杂费+含税运输损耗费+含税采购及保管费 =(含税材料原价(供应价)+含税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
除税材料原价= 含税材料原价(供应价)÷(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本期刊按除税价格发布,若需换算按以上公式计算,增值税税率按附表执行。
三、材料增值税税率
依照财税部门当前发布的文件执行(见附件),今后如财税部门对税率进行调整,信息价将及时调整。
四、 本信息价发布的是我区建设工程使用较为广泛的材料,如实际使用品牌或价格差异较大,可根据市场询价确定。信息价中未包含的建筑材料,可参考《宜昌工程造价信息》(营改增版)或通过市场询价按财税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形成除税价格。
五、 《宜昌市猇亭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于 2024年12月发布月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 附件: | ||
| 一般计税方法 | 税率 | |
| 一销售或进口货物 | (一)销售或进口(二)以外的货物 | 13% |
| (二)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财税〔2017〕37号): 1、农产品(含粮食); 2、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 4、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 9% | |
| 二 | 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0 |
| 三 |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13% |
| 营 改 增 | 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服务、基础电信服务 | 9% |
|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13% | |
| 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以及增值电信服务 | 6% | |
| 简易计税方法 | 征收率 | |
| 一 | 小规模纳税人 | 3% |
| 二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财税〔2014〕57号):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霉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 3% |
| 三 | 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财税〔2014〕57 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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