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县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1158671/2011-0509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公开日期: | 2011-05-30 | ||
| 标题: | 关于印发《全县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保政办发[2011]19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全县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全县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检查
工 作 方 案
根据《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30号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精神,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强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征缴联合专项检查行动。为切实做好这次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取得较好实效,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民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参保和缴费意识,积极推进依法扩面征缴,切实壮大社保收入规模,努力实现社保费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2011年我县除完成市政府下达扩面征缴任务外,通过联合专项检查,充分挖掘扩面征缴潜力,力争扩面征缴目标增长15%以上,新增扩面人数达到0.6万人次,增长20%。社保费征收达到9100万元,增长18%。(企业养老保险达到5600万元)
二、检查重点、内容及方法
专项检查的重点:一是新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企业、餐饮商贸服务业、连锁经营企业、劳务派遣单位;二是对去年检查7人以下未纳入参保的单位以及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和参保人员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三是重点检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1号文件)情况。专项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检查企业依法登记参保情况;单位上年度在册职工总人数、已参保人数和未参保人数;实发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申报情况;依法按时缴费情况和欠费情况核实和催缴。专项检查的方法:主要是在检查初始阶段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集体约谈,在检查中对问题突出单位进行重点约谈,并做到“五个比对”。即税务登记信息与参保登记信息比对,应付工资薪金与进入成本工资比对,年度实发工资总额与年度申报缴费基数比对,独立法人参保单位与分支报账单位比对,在册职工工资花名册与参保职工名册比对,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四、实施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从2011年3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整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3月中旬至3月下旬)。专项检查办公室负责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确定检查表格式样,印制各种表证单书;负责协调社保经办机构和地税局抽调检查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各自范围内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
(二)实施检查阶段(3月下旬至6月下旬)。各专班以划定片区为单位,进户应向被查单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社保检查通知书》。各专班每10天向专检办公室报送一次检查进度,专检办每15天向领导小组报送一次情况简报和进度。检查一户、结案一户,该登记的办理登记,该补核的补核,该追缴的追缴。
(三)检查总结阶段(6月下旬至6月底)。各检查组对整个检查过程的情况进行总结,对资料进行分类、归集、整理、存档。领导小组对各乡(镇)检查结果进行评估,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社保专项检查是解决社保基金收支平衡的现实需要,是进一步提高社保核定与征缴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客观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细化检查方案,落实检查措施,全面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推进。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全县社保扩面征缴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宗惠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人社局、地税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进度督办、信息交流、定期沟通、化解矛盾。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一配合全县的联合检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强化配合。社保扩面征缴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社保扩面征缴专项检查工作。人社部门要严格把握和大力宣传社保扩面征缴的政策,结合今年年度申报工作,对参保单位申报的工资总额和职工工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比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拒不参保的单位要实行强制核定,交地税部门进行强制征收。要运用劳动保障监察的有力手段,依法查处不履行法定参保缴费义务、不积极配合检查、拒不依法整改的用人单位。地税部门要按照税费同征、同管、同查、同考核的要求,把社保扩面征缴专项检查与地方税年度结算、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申报、重点企业纳税评估、房地产税收清理、网上办税、其他规费管理结合起来,集中清查比对。要依法追缴欠费,查处恶意拖欠社保费的缴费单位。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经费上给予保证。统计部门要准确提供规模以上企业用工人数和工资总额情况。经信、农业、住建、工商、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利用其职能督促所管理单位参保缴费,要把是否参保缴费作为享受优惠政策和评先的前置条件,不参保缴费的企业一律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和评为先进。新闻媒体要在社保政策宣传上给予大力支持,为社保扩面征缴专项检查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肃纪律,依法检查。专项检查是严肃的执法行为,各专班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一是恪守职业道德。检查人员不准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不准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不准泄露工作秘密,向被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不准接受被查对象的请客送礼;不准弄虚作假,夸大或者缩小涉费案值。凡发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检查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依法实施检查。要切实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表单科学、资料完整、手续齐全,确保检查一户、结案一户、登记一户、核定一户、征收一户。严格实行“谁管户、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各检查组要将检查工作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结合,督促用人单位自查整改,依法参保,应保尽保,据实申报缴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检查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责任,定期组织召开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各检查组工作情况的绩效评估,对各工作区域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和宣传。
附: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检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宗惠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龚 夫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维铖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文玉 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龚永勇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贤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梁朝晖 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姜传玮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都正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家明 县统计局副局长
许培荣 县经信局副局长
周国平 县农业局副局长
屈定亮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富军 县工商局副局长
申欣南 县商务局副局长
杨德义 县交通局副局长